这种情况构不构成诈骗罪
更新时间:2011-09-10 22:51:3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是搞货运的,前一段一朋友介绍了两车货,货款有8000元,货到后有收货单位签单后,邮寄到发货单位,发货方再打款。因为货是这个朋友介绍的,所以,收款的账号也是由朋友转发的。结果这个朋友发了别人的帐号过去,运费全打在他发的这个账号上了。现在这个朋友联系不上,手机关机。像这种情况算不算诈骗,我该怎么才能要回运费?(拉货的货单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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