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追讨工资
更新时间:2011-09-06 07:53:49
问题描述:
我大专毕业应聘到一培训机构当幼儿的兴趣英语老师,当时老板说是试用期一个月,月薪500,试用后签合同就是1500元一个月,我干了四十天,因其间工作地点变动,每天清晨七点半就要出门赶车,晚上有时回家都十点钟了,我受不了这种超长的工作时间,提出不干了,可老板说培训期间没工资,只能算课时费,我四十天他只给我三百元课时费。而且还有二次的出差车费没有报销。请问我该怎样来维权?多谢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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