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厨具未签订合同的收据认定
更新时间:2011-09-05 08:03:45
问题描述:
我家厨房橱柜因房屋漏水濅泡,去原商家处从新定制同样的橱柜,预先口头谈好与原定制价格5830元不变,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支付了500元现金,商家开具了收据,收据并未写明这笔款项的性质(定金、订金或是预付款),但事后商家反悔,以目前物价上涨为由要加钱至7320元。我认为这商家不守信用,因此决定不再定制他的橱柜,可商家不退原已交的500元现金,这算不算商家的欺诈行为?我能否要回这500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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