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公司补缴上班期间的社保
更新时间:2011-09-03 07:47:01
问题描述:
我在成都双流华阳一家公司工作一年零8个月,从2010年1月开始上班,2个月后转正(当时是一进公司就签了合同,但是两份合同都在公司方面),但是公司只为我买了5个月的社保,现在已经打算离职(是这样的,我从原来的收银专员岗位借调到市场部内勤的岗位,我辛辛苦苦干了5个月,她却以我没有把岗位的工作刚好为由,要将我重新调回原来的岗位,我刚去的时候事情特多,现在团队接待这一个方面的工作不用负责了,事情少了,就说要把我调走,我被逼无赖只好决定离职,经理反而是咄咄逼人,巴不得我早点离职走人),但是想想,工作了这么久,得到的却是这样的结果;虽然打工很多时候都处于比较弱势的状态,但是还是相信法律的权威和公正。
所以,想咨询一下,应该通过怎样的途径来争取到原本应该购买的社保, 争取到的可能性大吗?像我这种情况能够要求公司在我办理离职是付双倍工资吗?还有,公司的员工工装,在离职的时候也要按比率扣除相当一部分的服装费,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我如果一旦办理离职,还能继续追要社保费用的缴纳吗?
感谢解答!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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