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急)
更新时间:2011-09-01 21:49:13
问题描述:
2011年8月22日,我驾车与上班路上与一辆桑塔啦相撞,交警判定我全责,由我支付第三方车的维修费用和医疗费用。当时第三方车驾驶员眉毛处伤了一个口子,到医院缝了三针,检查出右手肩骨轻微骨折,没有其他伤。之后第三方车驾驶员在医院住院10天,医生检查可以出院,今日,对方约我谈判,要求我支付他的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每项以100元每天计算。但是据我了解,对方之前右手已经骨折,而且住院第2天之后,对方就已经正常上班。所以当时我没有答应,对方提出第2天去交警队协调处理。我想咨询一下,他提出的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是否存在?如果存在,应该怎样计算?如果闹上法庭,诉讼费又该由谁来支付?(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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