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方面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我到底应该获赔多少?
更新时间:2011-09-01 17:33:15
问题描述:
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截止日期是2012年12月31日,但在昨天(2011年8月31日)中午接到直属领导通知,说是将我辞退了,近期会有人和我交接,该公司也没有提前通知我,所以搞得我很是突然,问其原因,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所以我决定向该公司所要经济赔偿,我是2009年1月份进入的该公司,到现在已经2年8个月。请问我到底是应该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的同时,又可以得到2倍的经济赔偿呢?还是只能选择其一呢?还请给我一个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最终得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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