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机构虚假宣传以及重大过失导致损失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1-09-02 13:25:06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
事情的大体情况如下:我是一名南京财经大学的大三在校大学生,从去年九月份开始,我开始学习注册会计师的课程,与此同时找了当地的一家从事注册会计师培训及代报名工作的培训机构,并签订了协议,他们在宣传中一再强调保证能帮助学员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的考试,包括在之后的培训过程中也一再强调,从而获得了大量的生源。在签订培训协议后我就投入到紧张的学习备考中,一年中我付出巨大的时间和精力学习注册会计师的课程,在今年3月26日,我根据培训机构的要求缴纳了代报名费和考试费,我一直保留着相关的收据,同时依据机构要求网上注册报名,此后一直没有接到机构的相关通知,直到几天前,离注册会计师考试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时,我因为一直没有接到相关考试的通知于是去他们机构咨询,才知道原来因为他们的疏忽,将我从报名缴费的名单遗漏导致没有完成缴费,导致我不能参加考试,以后多次交涉未果,机构只同意退还培训费和报名费,拒绝就相关责任作出赔偿。与此同时,在这家培训机构中还有三百多人因为审核未通过也无法参加考试(报名是都承诺肯定可以报名考试的)。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就以上情况,我以及其他三百名同学可以依据哪些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权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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