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告诉我还有三个月的房租,第二天我以一万七千元转让与丙,这我该负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1-09-01 11:45:47
问题描述:
我从甲手中接一棋牌社,价格一万五千元,甲告诉我还有三个月的房租,第二天我以一万七千元转让与丙,甲听说后不愿意,问我要走一千,一个月后,房东要丙搬房子,丙以还有两个月房租为由拒搬,我们共同找到甲,我和甲各退一千元给丙作为搬迁费,丙收到钱后仍拒搬,我们又共同找到甲,甲说当初租房时他和房东有口头协议:“需要搬房时提前一个月通知。”当时甲转让给我时并未告知我这些,现在房东要强行收房,丙拒搬要告我,这我该负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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