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挪用资金罪
更新时间:2011-08-31 21:04:31
问题描述:
您好,我有一个朋友,他一年多前在江西的一家私人企业做出纳,其间一共挪用了公司公款23万元进行非法的网上足球赌博,到至今还未还款,现在公安局已发了一份让他去自首的通知书,限期是2011年12月31日前,请问他这种情况是属于挪用罪还是贪污罪,如果自首的话,会判多少年?还有就是如果去自首了,被判了刑,那些钱还需要还吗?他的妻子出事后才知情,那他妻子要承担责任吗?如果根本还不起款,会怎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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