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咨询(物业管理)
更新时间:2011-08-31 15:01:06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在**华府租住一套房子,在09年交物业费时,华府把我的收据房号和房东姓名打错了,(打成楼下的房号和楼下的房主姓名),是在10年交物业费时发现的,当时物业的人不给改,说是今年先不交,等联系上楼下房主弄清再说!直到今年我要退房时,房东要求我去物业开个证明,09年物业费交了!可视物业不给开,说不能证明09年的物业费就是我交得,因为收据上是楼下的房号和房东姓名!但是我这有刷卡的单据,足以证明那个物业费就是我交得!物业的意思是要联系上楼下的房东,问一下,才能给我证明!可是楼下的房东在国外,一直拒绝接南山的电话,打通就挂机!请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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