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两次去交警队协商事故责任认定,是否我违章闯红灯,我立即向我投保的保险公司询问能否先行垫付老太太的医疗费用,如果他们有责任的话
更新时间:2011-08-30 22:12:45
问题描述:
律师先生, 您好:
8月12日下午我开车由南向北行驶,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与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电瓶车相撞,当时我看见我行驶的车道前方正好变绿灯,就借到最右面的车道上,由于我左面的两辆车已经起步越过人行道挡住了我的视线,等我发现了电瓶车已经来不及避让了,电瓶车撞击了我的左后轮,撞击地点在据人行道两米左右的距离,电瓶车上两人摔倒致伤。先后两次去交警队协商事故责任认定,第一次是给交警说当时路口上有一个派出所的监控,请他调取监控录像查看是否我违章闯红灯,交警给我的说法是:如果监控拍到的话就按实际情况处理,如果拍不到的话,就会模糊责任处理,就是移交到法院也会判我全责,我问他原因,他说对方是弱势群体受到保护。第二天下午交警就打电话给我了,说监控没有拍到,然后再次去交警队,想想伤者是两位老人(当地农村的,都是70岁左右)没有保险,且按交警说的我无法找到证据来证明我没有违章就负全责,车子一直扣在停车场,当时和他们子女协商我认全责(给他们也说了完全是看在两位老人,能让他们安心养病),就在事故责任书上签字了。没想到当天下午他们子女就开始无穷的打电话说老太太的住院押金不够了,要我立即去医院交钱,且还要负责两位老人的误工费,发生交通事故后的那两天,我先后为两位老人出了1万2千元左右的检查费和住院押金。当我接到他们电话后,我立即向我投保的保险公司询问能否先行垫付老太太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说可以的,要他们出具前期住院花去1万元的药品清单复印件的时候,对方子女就不肯了。到了28日早上老太太出院,他们当时通知我要我把住院押金条给他们送过去,我说没问题,我先到单位把事情安排好马上送过去,从早上8:20我接到他们第一个电话到10:20把押金条送到他们手上的时候,他们连续给我10几个电话,我给他们说我已经开车过来了,且在开车不方便电话,他们不管这些,就一直打,在医院里把押金条给他们叫他们在复印件上签字时候又发生了不愉快,前期不肯签,我说这个只是一个手续证明押金是我付的,不签的话我不能把押金单给你们,他们签了后,我正准备要给他们押金单的时候,他们又把复印件抢过去,这样大家就挣了起来。现在我对这次事件感觉当时签全责有些草率了,才赵成他们这样得寸进尺(期间还发生过不愉快的事情),我想请问下各位律师,我这次事故是否付全责,如果他们有责任的话,我怎样可以维护我自己的权益,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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