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签了合同,因房东原因我一天都没能入住,现房租及押金都不归还,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1-08-25 16:36:48
问题描述:
2010年12月我昌平租了一个一居室,因为我急租1个月,房租是1700,房东当时要求我押2000押金,共3700远,我同意了,没有看房产证之类,轻信了他,签了合同,合同规定如房东违约,除归还我的房租押金外,还要赔偿2000元,互相留了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说清是周六我入住,看房时房间还有人住,当时我表示怀疑,但房东口头表示周五人就搬走。
后来房东说周五不能入住,按合同执行,然后不久又打电话说周六不能入住,要缓几天,因为我急租,而且对这房东也开始不信任,所以拒绝了,并当天另租了一套,房租1900元,同时我要求这个房东按照合同退还我房租,并赔偿损失,共计5700元,因为我不想要太多,最终5000元就行,房东同意,但当晚见面他只带了4000元,而且我怀疑他会不会真的给我,我要求一定要5000,他说没钱,等有钱了再说。
后来我多次和他联系,他也说给钱,甚至要了我的银行账号,并说已经打到卡上,最终都是我被骗。最后一次联系,对方保证第二天给钱,要是不给,让我找公检法告他去,结果到现在杳无音信。
他户口昌平,身份证复印件是真的。
我该怎么追回房租及押金?报警派出所说按规定他们不能插手经济纠纷,让我去法院起诉,请律师帮助,如果起诉,昌平的律师有没有能帮助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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