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个房子,合同写好三个月,我把三个月的钱都交了,把房子租给了别人,能给我个合理的解释嘛?
更新时间:2011-08-24 17:45:32
问题描述:
您好、律师。我租了个房子,合同写好三个月,我把三个月的钱都交了,按法规屋出租法,在租用后期限还有30天我是应该提前预交后续的房屋费,但是我告诉房主不租。可是,房主在我们合同还未终结后,把房子租给了别人,他说他有权,我在后30天没有交后续费,我不住了。可以提前租给别人,请问专家,能给我个合理的解释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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