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产继承问题
更新时间:2011-08-18 18:45:04
问题描述:
请问离异家庭,女方现去世了,遗嘱上写留给小孩部分财产是黄金和股票,并且要在18岁时才给小孩,给前有女方的侄女保管,其它留给女方娘家人,遗嘱有公证处公证,但当时小孩及监护人都不在现场也未通知他们,这种情况可否起诉遗嘱无效,或者不起诉的话,如何能让小孩这部分财产不受损呢,也就是说在小孩满18岁时如果找不到保管人或保管人把小孩部分财产私吞了,小孩监护人应该如何让保管人给一个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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