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无故辞退员工问题
更新时间:2011-08-18 23:34:45
问题描述:
律师:
您好!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2011年8月2日,我在厦门人才网上投递了某公司“行政经理”岗位;2011年8月8日,该公司通知当天下午去面试;2011年8月10日,该公司通知我于2011年8月15日前去该公司报到、上班。我于2011年8月15日按时到该公司报到,并办理了入职手续,包括提交入职材料,办理考勤卡、餐卡、工作证等等,也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于当天开始真是上班,公司也安排原“行政经理”与我开始做工作交接。8月17日,公司提出让我辞职,原因是原“行政经理”岗位人员未作调整,仍然留任,也没有其他合适岗位安排给我。 附注:劳动合同签订的时候,对方并没有写明具体岗位,只是写“依公司需要岗位”,合同期限也没填写,薪资也没填写,只是填写了双方的基本信息。我询问对方,对方说转正后会把详细信息填写进去。另外,劳动合同还没发到我手中。 针对这种情况,我想请问,对方违反了哪些法律条款,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另外,我可以有哪些诉求?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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