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有关问题
更新时间:2011-08-16 23:14:35
问题描述:
一、1994年全国统一土地改革,我县建委发〈1994〉第41号文件中有35条。1994年我村按照文件精神,把我们四组130亩土地按每人份分给我们四组村民承包30年,我们一直耕种经营至今,可是1994年村委会原因没有给村民发承包合同,这是谁的过错?根据土地承包法,我们村民耕种这块地没有合同是否合法?
二、1994年四组的预留地台帐和租赁合同,2002年末村干部说台帐丢了,租赁合同也没有,村干部把41号文件拿出来说这130亩土地1994年确定为自留地,1994年后定为预留地,1994年以前无偿使用,1994年以后为有偿使用。在没有召开村民大会的情况下,村干部擅自将这130亩承包地卖给少数四组村民和他人3000元/亩30年合同,可是买合同的人至今没有经营一天地。村委会这种做法是不是违法?签的30年合同是否有效?
三、2011年1月至5月,村委会干部擅自将这130亩承包地以8万元/亩卖给开发商,村干部又把土地补偿费每亩3万元给有一纸合同、没有经营地的人,而我们村民1分补偿没有,这事由哪些部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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