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下停车场会被开发商抢走吗?
更新时间:2011-08-20 13:39:18
问题描述:
当初规划局规划我们小区的停车场面积为7513.86平方米(含地下停车场6894.76平方米,架空层停车场619.1平方米),其中公共停车泊位191个属全体业主所有,不得出售”;且开发商建房时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已在售房结束后由国土局收回注销了,开发商拿着当时这三本土地使用权证的复印件能办理产权证吗?在则,什么才属于有“争议”的;难道是:“争议”应当理解为当人已实施了诸如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足以产生法律事实、法律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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