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不负担孩子生活费
更新时间:2011-08-16 15:56:42
问题描述:
孩子出生与1996年11月,今年15岁,98年3月离婚时孩子判给男方,同年8月我和前夫协商,孩子我带,他每月支付一定的生活费用,{当时法院判我支付150块,}就按这个判决我带孩子他每月支付150块,就这样他断断续续给孩子支付到2005年{应为他单位效益不好,孩子费用不多,我也没追究},2006年工作需要我带孩子去外地读书,到现在他给孩子给了4000块生活费,去年开始不接电话,也不给钱,我怎样才能要到生活费?将来年满18岁,孩子如果上大学,父亲有义务供孩子大学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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