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不给付孩子生活费
更新时间:2011-07-19 06:54:46
问题描述:
我和妻子协议离婚,孩子随我生活;协议书是她写的,上面已注明了她每月5号前给付孩子抚养费400元,协议书中她要求以孩子的名义在银行开户,存折她保管、卡由我保管; 并且写有违约金,违约金内容:女方不给付孩子生活费、 男方不让女方探视孩子 都要赔偿另一方违约金:5000元。
现在她就是要求以孩子的名义在银行开户才肯付生活费, 我去银行咨询过了,孩子太小开不了户,而且必须要身份证才能开户。 我找她谈过多次,结果都不理想,她一会说没钱、一会说必须要孩子的名字开户。 自己的亲身孩子 何必要搞的这么麻烦呢! 我实在是没办法了,想到法院告她 但我现在的经济又不是很好,每月就1000多元的工资,基本都用于孩子身上了。 请问起诉需要多少钱! 如果法院判决下来,她又以各种理由拒不给付 我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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