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有权单方划岀我承包竹林吗?
更新时间:2011-08-11 21:48:16
问题描述:
我是宣州区,水东镇宗村村民。亊因83年土地承包到户,我们村是竹山到户,当时宗村山林划分二十四个组,再由组相互协议划界到户,并且界线相互签明盖章。我与交界人XX以山上峰路为界,当时毛竹都没到界。94年同时相连,与我交界人这时就越界砍伐我毛竹多次至今。我举报后,村领导将我竹山划为《争议区》归村集体所有。我实再想不明白,为什么别人砍伐我毛竹,我举报后就变成了争议区归村集体了,以后谁还敢找村领导为民服务了啊?如果我不找村领导直截砍对方毛竹,这样不也都成争议区了吗?我村分山时柴树山没分归村集体所有,到户毛竹在集体柴树山自然发展。在界内发展的毛归自己所有,全宗村百分之八十户毛竹都在村集体山中发展,我毛竹也在村集体柴树林中发展。如果说在集体柴树山发展毛竹归集体,那也得统一拿出发展毛竹,为什么单拿我一家的?百思不解,纠结…… 我该怎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