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5万为税费及中介费,由于该房产中介的员工将5万元中介及税费中的11100元税费及11000贷款费用私吞,是否可以告该公司拿回我的损失包括22100元已支付的税费和贷款费用
更新时间:2011-08-12 17:10:24
问题描述:
去年12月卖房,总房价为117万,其中5万为税费及中介费,贷款40万,我到手为112万。合同上写明在2011年2月28日去房产中心交易过户的,但是由于该中介一直拖延,直至到2011年5月6日才正式办理了交易过户。由于该房产中介的员工将5万元中介及税费中的11100元税费及11000贷款费用私吞,为了能如期交易,我将这22100元暂时垫了出来。现在房子已经正常的交易完成了,我想咨询下是否可以告该公司拿回我的损失包括22100元已支付的税费和贷款费用,以及40万元的利息(5个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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