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死亡的赔偿急!
更新时间:2011-08-09 22:54:31
问题描述:
律师: 您好! 我亲人是船员,7月初从非洲利比里亚开船到巴西,7月15日在巴西发现不适就医,医院确诊感染恶性疟疾,7月25日不治身亡 亲人与船舶管理公司有签署船员聘用合同,外派的船东是日本籍,参加的保赔协会好像是德国的,合同中写明发生工伤死亡时公司负责向船东依保赔协会标准索取赔偿金并全额交与船员,但向其了解保赔协会的赔偿标准时,公司又提供了一份亲人与船员公司签署的保险协议,不知此份协议是否就是保赔协会的标准,但此份协议只有死亡赔偿金8万美金,另一条是“其他项(到21岁,最多3个小孩)5000美金(每个小孩)”,公司解读为小孩抚养金全部5000美金,目前亲人小孩才4周岁,如此的赔偿金额家人都无法接受 目前,亲人的遗体还在巴西,公司一直催促去办理善后的事,目前出国手续还在办理中,家人更担心善后处理完后,与公司的理赔很难进行,但遗体家人也着急处理,公司提出只按如上的协议赔偿家人又很难接受,不知如何是好 船舶管理公司是北京的,以上的情况较紧急,家人非常想了解一是先处理善后,对以后的理赔协商是否有影响,二是公司的理赔协议家人无法接受,应该适用那份法律的标准计算理赔比较合理(好像有高法对涉外人身伤亡案件规定/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的解释/及工伤保险条例)希望律师您能提出宝贵的意见,不胜感激!另外,可以直接打电话向您咨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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