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合同后的一个月,能做为辞职的理由吗?我怕公司扣工资,怎么防止公司扣工资,维护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11-08-08 10:04:57
问题描述:
1.签合同后的一个月,公司没和我们商量,直接把工作量增加了一倍,可我们的报酬一点没变。达不到这个新工作量,报酬减半发放(500元),没法活了。公司这样,合理吗?我将这个理由,向公司明确说出,能做为辞职的理由吗?
2.我还有半月才领工作,是现在提出辞职,还是领了工作以后再说呢。我怕公司扣工资,但又想尽快脱离。怎么防止公司扣工资,维护自己的权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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