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合同续租纠纷
更新时间:2011-08-05 17:52:19
问题描述:
我与出租方签订了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用作为生意的经营场所,合同有一条规定承租方到期不续租需提前3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出租方,我需要继续承租就在合同到期的前3个月与出租方商定续租的合同及租金价格与每次交租金的时间段为办年已交,当双方都同意新的条款后在旧合同到期签需订新的合同的当日承租方发现合同写的租金为一年一交时就与出租方提出新合同和双方一起商定的半年一交不相符,出租方表示错了回去改一下,并叫承租方先交了部分租金作为保证回去把错的改过来后在拿给承租方,可10天后出租方通知承租方解除合同,并把为签订新合同预交的部分款出租方单方的算做了一段时间的租金,并要求租金使用完后解除合同,承租方怎样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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