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签订的合同算不算固定期限合同
更新时间:2011-08-05 21:35:03
问题描述:
我所在的单位是一个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当时与单位签订的是以一个开发项目结束为期限的合同,而且当时有三个月的试用期。我想问的是:这种合同算是固定期限合同,还是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如果是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试用期算怎么回事,应该怎么解释?另外,我所在的单位是子公司,单位部分人员是与母公司签订的合同,而我是与单位,也就是子公司签订的,我这份合同与那些与母公司签订合同的员工有什么不同?遇到公司改制、分立或者破产的情况,我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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