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公证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1-08-03 20:30:31
问题描述:
因为最近上海的政策变化,我是外地户口,条件不能够买房子,所以由我出首付,用女朋友的名字公积金加商业贷款,产证上只能有她一个人的名字。
1请问是否可以通过签订协议公证来证明我和她各自拥有的份额呢?是要在拿到产证之后去公证吗?
2对于我出30%首付和5万多的中介费及各种税费,她公积金加商业贷款,但是月供我们一起还的情况,应该各占多少份额呢?
3还有其他方式能保证我的权益吗?
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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