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股份撤销
更新时间:2011-08-01 23:01:27
问题描述:
您好 我是北京大兴的居民 2002年我社区实行土地改革股份制度 当时最后期限是2002年12月31日 我家有两个女儿 我是老大而且29岁结婚属于晚婚 老公是内蒙的 我是2002年12月17日结的婚 当时社区押了我的结婚证复印件作为依据存档 因此我和老公都享有股权 当时说是30年不变 增人不增股 减人不减股 因为是以家庭为单位我和老公的股权都在妈妈名下 每年社区都会把分红打到妈妈名下 2010年我和老公离婚 老公不抚养女儿 而是把每年的分红给女儿 我今年再婚 社区却把老公的股份撤销 名义是前夫的户口不在这里 可是前夫的户口因为社区要我们转城镇户口一直没有来 我已经拿了九年的分红 而且当时股份已经确权发了股权本 现在社区撤销是否属于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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