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这个条款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1-08-02 06:18:57
问题描述:
二、子女的抚养1、双方于200x年x月xx日生育有一儿子,取名xxx,离婚后儿子由男方直接抚养生活,女方不需要支付儿子的抚养费。2、双方约定儿子现在的居住地为xxxxxxxxxx,男方变更儿子的居住地时应提前与女方协商一致,以便女方行使探视权;男方变更本人及其父母的通讯方式需要及时通知女方,以便女方能随时与儿子联络。3、女方可随时探望儿子,并可逢周末、节假日或者其它对女方或儿子具有重要意义的特殊日子(包括但不限于儿子生日、女方生日、儿童节、女方父母生日等)接儿子随其生活或娱乐,男方对此不能阻扰并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如女方其他时间需接儿子随其生活或娱乐,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时间进行。六、其他1、若男方在抚养儿子期间出现虐待、打骂等情形,对儿子造成伤害的,女方有权随时变更儿子的抚养权,男方对此予以理解并认可。2、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3、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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