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房子可以转让给非本村的居民吗
更新时间:2011-07-31 15:04:06
问题描述:
我母亲在沈阳沈北新区有一套农村宅基地房子加大院,03年时卖给了非本村 居民,当时乡政府没有给办理过户。村里说:这种房子是集体所有,不允许卖给非集体的人。就这样,在只有协议,没有办理过户的情况下,房子被双方买卖了, 现这个房子所在的区域面临动迁的可能,房子的价值远远超过卖房时的价值,另、我妈妈又怀念在农村时的生活,想收回房子! 如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呢? 我方主张买房协议无效,违背国家法律的前提,收回房子,将卖房款返回,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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