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经济补偿问题
更新时间:2011-07-30 12:57:30
问题描述:
我2006年12月16日进入本公司工作,入职时与公司负责人签了一份协议书,期限为一年(2006.12.16~2007.12.15),公司于2007年7月10日成立,之后公司又与我签订了合同,期限为一年(2007.10.1~2008.10.1),前一期全同到期后又续签了一份合同,期限为三年(2008.10.1~2011.10.1).请问:1 如果公司合同期后公司不再续签合同,补偿金从何时开始计算? 2 如果公司合同到期后续签合同,是否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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