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不允许辞职,扣押的工资也不予归还,”那么这个性质属于什么?是否可以运用法律的方式解决?
更新时间:2011-07-29 10:46:08
问题描述:
我朋友是一位超市的工作人员,进那个超市先押200元和半个月工资,那超市说过要辞职前,提前1个月写辞职信。我朋友工作了4个月,由于超市的高强度工作吃不消了,打算辞职,已经把辞职信上交了一个多月,还是不允许辞职,扣押的工资也不予归还,去询问主管的时候,主管明确说明:“辞职信爱写就写,反正不可能批。”那么这个性质属于什么?是否可以运用法律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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