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方隐藏共同财产,我的证据有用吗?
更新时间:2011-07-28 17:47:17
问题描述:
一审时我丈夫要么说我们的共同存款(在他单位以他个人名义集资)是他父母亲戚的,要么说他所取得
现金已用于孩子摆满月酒花光了,我手头上仅有他于摆酒前1日的取款记录凭条,钱款和他在庭上的所说不符
,另外关于我们的共同财产,我另有一份录音,录音中丈夫亲口陈述这笔集资款的来源,摆酒后还剩下多少等
。这样的证据法院会采纳吗?如果凭这两样证据,是否可以说明对方隐藏、转移共同财产呢?此外,在一审结
束后,对方还纠集了20多个男女亲戚,女的对我和我父母吐口水、大声辱骂(在法院内),男的一等我们出了
法院的门口,就冲上来抱着女儿让我看女儿,然后借机抓我的脸,揪我的头发,我赶忙拦下出租车后,还把手
伸进车窗抓我的脸,全过程出租车司机都亲眼所见。他们还扬言要去我单位、娘家所在社区把我搞死为止,我
虽已报警,但是110说这属于家庭纠纷,他们也只能口头警告。在现在的法制社会,对于这样的丑恶婆家,我
能怎么办?是我丈夫提出坚决要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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