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后)财产约定协议。
更新时间:2011-07-28 07:20:16
问题描述:
你好!我男友是1999年与前妻离婚的。大我12岁。她们有一个女儿,跟着妈妈过。协议离婚时判男友每月支付生活费700每月一直到18岁结束。其它费用没有任何约定。 目前我们准备结婚。但我总有顾虑。前几年她老婆总以女儿生活费为由要男友给她买房子(我不知道男友有没有给钱,给了他也不会给我说)。还有学费的问题我也不清楚,他们之间是怎样在支付。男友目前有一个200平方的房子拆迁还建房(属于我们婚前财产,二年后拿到房产证,男友答应在拆迁办协商写上我的名字,这样是不是应该就属于共同财产)。其一,我们之间的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归属方可不可以做一个明确归属。包括现金。其二,男友和女儿的继承关系我国法律是怎么明确的。其三,可不可以约束我们二人的财产只属于我们二人拥有。象她女儿没有继承的权力。如果男友违反了约定。将失去所有财产。(因为,我们以后也会有小孩。所以,我要维护我们的利益)。 象我们这种情况,在我的立场。这种婚前(后)财产协议应该怎么写。 象这种协议在法律上生效吗? 需要公证吗?费用是多少? 谢谢你耐心看完我的概述。期盼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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