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精神赔偿
更新时间:2011-07-23 18:56:19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有一姐妹,去年9月因为第三者离婚了,当是财产情况是:中关村有一处房产,香山有一二居室是军产(男方原来是军人),有一辆轿车,男方还经营一保安公司。两人有一儿子20岁,当时是跟女方,现在在上学。当时判的是,香山的房由儿子和女方居住,中关村的商品房女方占40%,男方和儿子各占30%,没卖之前由女方出租供孩子上学,车归男方,当时女方念及夫妻情及看在孩子的份上没有在法院说男方有第三者,现在男方在女方不愿卖房的情况下使用各种手段逼女方卖,因为他和第三者很快就买了房,着急还款,女方的意思等孩子大学毕业再卖,男方心太狠,现在女方考虑能不能返悔要求男方给予精神赔偿,如果有那个权利,需要怎么做?麻烦您尽快详细的给个回信,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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