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两份不一样的租赁合同,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1-07-19 16:22:46
问题描述:
今年4月份,我买了一套二手店面房并办理过户。因当时原房东出示的租赁合同上写明店面租期从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1日到期,并且把到期前的所有店租都退给我,考虑到租期还没到,所以我也就没着急签新的租赁合同。今年7月,我找租户签新的租赁合同时,租户却拿出了一份不一样的租赁合同(合同上是租期从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2月26日,日期明显是涂改的,但用的是同样的黑圆珠笔,租户称是原房东修改的)。现在,原房东却外地做生意,一时回不来,但电话中坚持称日期是租户自己改的,租户一口咬定是原房东改的。事情难办了,租期差了一年又两个月。而我租金是只收到年底的,怎么办?
附:原合同上租金非常低,一月只有800元,按现在行情租金至少租到1600。另原房东一直说生意忙,原始租赁合同已经给我,租户很狡诈,他不想再卷到这件事中,会花很多时间精力。我该怎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