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说是他当初向我借了钱。打的欠条吗?我不想提和他之间的事。可以吗
更新时间:2011-07-18 19:23:43
问题描述:
我在一个同学的预谋下,被迫和他发生了关系。并有一次流产经历。现已没有证据。后来同意与其交往。 今年他提出分手。自愿补偿我一万元。亲手写了欠条。 双方约定一年为期限还清。现在还未满一年。 现在被告方的电话仍然正常使用。只是拒不接听我的电话。把我的电话设置了黑名单。我已经无法和他取得联系。现在只有一个QQ聊天记录。证明他说过有钱也不还。还有一条短信,没提欠款的事。他只说叫我告他,他不怕。还有我的父亲可以作证,给我父亲打电话,让去法院起诉。 就目前这些证据。我去起诉的话,法院会支持我吗?我不想提我和他之间的事。想以欠款为由提起诉讼。请律师为我解答。
问题补充: 我可以说是他当初向我借了钱。打的欠条吗?我不想提和他之间的事。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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