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盗窃,钱包内又现金和卡,判刑是以现金为基准还是现金加卡内金额为准。谢谢
更新时间:2011-07-18 20:30:19
问题描述:
我钱包放在自己办工桌上,晚上睡觉时钱包被同事盗,内有现金700-800左右,加上两张建设银行内又金额大概3.3万左右,信用卡一张额度8000元,办卡人身份证等其他证件。第三天我到他房间里搜,只找到一张我长期放在钱包内的照片遗失在床下,个人可以判定为他盗窃。请问这种情况证据充分吗,若判刑是以什么金额为准,是现金还是加上卡内金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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