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投资合作协议书规范吗?
更新时间:2011-07-15 10:56:29
问题描述:
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开发甲方公司进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1,甲方为广州某进出口公司公司的股东之一,投资额为注册资金100万的10%,即为10万,利润分红为30%。
2,乙方以投资名义加入本公司,投资额为甲方的三分之一,即为33333元,利润分红为甲方的三分之一,即为10%。
3,甲乙双方共同经营项目,双方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由双方共同承担。
4,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各盖章之日起,双方必须有责任亦有义务配合双方的共同工作。
5,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法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1月1日止。
6,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生效。
7,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本着有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8,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同等效力。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具有相同的效力。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以上是投资合作协议的内容,想问下投资合作协议书有没有有效期的?因为这间公司是新开的,现在业务量一般,我是乙方,三年后这间公司生意好了,甲方可不可以直接终止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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