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用怀孕来驳回我的离婚上诉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1-07-14 12:12:46
问题描述:
我和妻子是08年9月结婚的,我是上海人,妻子是江西某小镇的,因父母关系结婚,婚后关系一直很差,妻子经常单独跑去广东中山古镇。虽婚后生育一男孩,但仍未改善夫妻关系。小孩满一岁妻子就扔下小孩跑去广东,我上诉法院要求离婚,妻子跟法院声称又再次怀孕去广东调养生育同时以生育第二胎为由多次问我父母要钱。婚姻不满3年,分居时间超过2年半,我无法忍受这样的婚姻多次要求离婚,但每次她都找借口驳回我的上诉(用我父母参与、怀孕证明)。自婚后我父母也一直避而不见已有2年多。今年7月妻子从广东回来,声称生了个女儿,并交由其母照顾,要过几个月长大点才带回。因二次都是剖腹产,但未见其肚子上有第二道伤口,同时无哺乳状况。我要求她出示第二胎的出生证明,她声称未带回,必须要等到本月17号小孩打过预防针后才能寄回,我本想直接上诉法院,但因之前多次受创,所以想问下各位专业人士这个婚怎么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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