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提出不合理要求,民政局不予离婚,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1-07-13 13:26:48
问题描述:
我遭受冷暴力已达5年之久,我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女孩14岁,男孩6岁}在这5年内,他没给过我一分钱,家里大部分开支有我出,{自己做一点小生意}。到2010年年底,从经济,精力上,确实已达不到抚养我们娘三,{老娘偶尔补贴},我提出离婚,孩子全部给他抚养,我每月出抚养费800元。他不同意,他让我无需出抚养费,放弃探视权,而且偷见孩子一次赔偿他5000元,才会同意协议离婚。可民政局不予离婚,不符合法律。现在这事已耽搁一个多月,我不知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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