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该如何承担
更新时间:2011-07-12 07:50:36
问题描述:
我在集团公司北京联络处任职大卖场代理经理期间,临时招聘一名沃尔玛系统负责人。因管理不严谨,该名负责人没有处理沃尔玛系统退货事宜,给公司造成2.1万元商品损失。且该人员工作两月已经离开,他又不属于公司正编人员,且未签合同。已经无从寻找。公司认为此处责任应该我全额承担,赔偿2.1万元经济损失,且已经冻结我6个月基本工资。我认为不合理,特地想咨询下,我认为自己主要是领导责任,且在北京区域我还有直接上级,不应该连同一起承担么。这个处罚比例有无说法,望解惑,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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