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故的事
更新时间:2011-07-11 20:37:07
问题描述:
我于6月26日发生交通事故,对方的车将我方车撞了(民警说对方占主要责任),我方司机肋骨有骨
折,两车都被开到停车场(对方车并未开到停车场),这是我不理解的之一,对方车不开到停车场合理吗
。我方车是出租车,车主和对方司机在前天已和解并未通知我方司机,至今交警队和对方都没有给我方司
机打一个电话。请问对方车没进停车场合理吗?双方和解不通知我方司机合理吗?交警队有没有违规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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