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宅基地范围能否作为遗产分割
更新时间:2011-07-09 22:09:36
问题描述:
我弟为了建二间房,少一间面积后经村委调解她同意用种植面积调换,并写了保证书,房屋建好决不反悔,这是91年。97年由父带头写了份房屋分割书,现有房四间每人二间地基是北到河边南到路边把其中换下对调的地方也放到里面作为财产重新划分。他现在反悔要那地方,说用别的地方调换,我不同意,他要上诉企,请问我如何对策?现在土地不在宅基地之内,是我的原自留地换的,二十年一直我种植的,请问不在宅基地范围内,能否有父作主作为遗产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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