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故意伤害罪
更新时间:2011-07-10 15:24:55
问题描述:
我是**公司的位保安班长、今年一月二十五日! 我接得到队长电话说厂里面有人喝醉酒闹事!叫我带几个人去看看!当我赶到厂里面时、厂里面领导也在场、厂领导对我说“这个人已经被厂里面开除了、刚刚还拿着刀扬言要砍人事科科长、 他说叫保安把他拖出去!” 当时那人情绪还很激动! 不顾保安劝说、并把他带出厂、途中被他挣脱在地上捡起一转头将我们队长头部砸出血、动手打保安!于是保安就换手!将其打成轻伤!一月29日被派出所拘留到二月29日被取保候审、取保期间一直是我们队长在办理此事、昨天听他说最近要开庭了!叫我准备一万元!说这钱是交到法院的! 我不明白的地方就是、我到底站没站到理! 如果开庭审下来会判我多久! 而厂里面有不有责任! 出事期间厂里面的领导一直躲避!本人十九岁 无犯罪前科!不是本地人! 当初一起动手的人有:队长(饶生荣本地户口40多岁)夜班班长(刘泽成本地户口是队长的大舅子45岁左右)我是白班班长(陈俊祥资阳农村户口十九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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