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拆迁,及股权转让
更新时间:2011-07-08 22:03:31
问题描述:
十年前,我父亲和二伯合资创办了一家红木家具厂,在工商局的关于公司的章程里是这样写的,创立公司的总资金为50万,二伯出资30万,所占有公司的合法股份为60%,而我父亲出资20万,所占有公司的合法股份为40%,具体我也不知道,他(二伯}不肯让我详细看这份资料,
在02年的时候,我父亲患爆发性肝炎,没有来得及交代任何事就突然去世,关于我父亲在他公司持有股份的事我和母亲一无所知,,在安排完父亲的后事后,我和我母亲就回了乡下,就极少与我二伯联系, 大约于今年6月20日左右,二伯把我接到上海,我母亲因为有事于我到达后的一天到达上海,二伯和我们说,是因为厂房要拆迁的原因,需要重新办理营业执照,需要股东的签字,我父亲在他公司占有股份,,由于我父亲已于02年去世,所以无法签字办理,要我们继承父亲的股份,然后让我们将股份赠送给他,只是为了他可以重新办理执照,与我们的利益没有冲突。到这时,我们才知道我父亲持有股份的事。
我当时就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我认为我父亲既然持有股份,就应该获得分红,而我父亲死亡之后,理应由继承人(即我 我母亲 我奶奶 注: 我爷爷先于我父亲去世)获得分红,十年之间,我们不知道这件事,自然也没有得到过任何的分红。
由于涉及到拆迁的问题,我们考虑到还会有一笔拆迁补偿费,所以我们的想法涉是按照股权的份额获得应得的拆迁补偿费及公司十年间的分红,关于股权我愿意通过协商以一个较为合理的价格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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