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买卖合同
更新时间:2011-07-06 21:49:15
问题描述:
本人由**中介购买了一栋二手房,房价为15万元,于2011年3月21日签定买空合同,并支付定金5000元,于3月31日去石龙房管所过户时因卖方身份证和房产证号码有误,房管所没有受理,其间我要求卖方退回定金5000元,被对方拒绝后一直双方未曾联络,6月30日本人询问证件如果办好了就去房管所过户时,卖方表示已经卖给别人了,并拒绝退回我的5000元定金。还说是我违约,在此期间卖方并未至电或书面通知过户。请问是我违约了吗?我能否要回我的定金和对方违约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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