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动车正常行驶,对方开车门把我撞伤,如何寻求赔偿?
更新时间:2011-07-05 18:00:31
问题描述:
2011年5月29日,我骑着电动车在正常行驶的途中,被对方开车门时撞倒,致我左手桡骨远端骨折、及右膝多处软组织损伤,我车后座上带着我儿子,儿子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已报交警处理事故,对方应负全责,应赔偿我和孩子的医疗及相关费用。我是住了15天医院,住院医疗费6000多元,现在左手还在维持夹板固定,在家疗养约有20多天了,可对方拒绝支付住院押金,非要等我治疗结束后拿着我提供的票据由保险公司赔付后才肯赔付,他说保险公司赔多少钱他就赔给我多少钱,请问这样的做法合理吗?我该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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