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问题求助
更新时间:2011-07-05 11:35:07
问题描述:
我与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20日签订了劳动合同,任职其营销部策划经理,劳动合同日期是2010年7月20日至2011年12月31日,2011年1月24日公司胁迫我们营销部所有员工解除原合同,与其投资成立的南京恩扬广告公司订立合同,且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全部都由人事部写的个人原因,然后让我们签字。当时我不愿签并提出非个人原因,无奈看其他员工都签了,才被迫签订,且解除合同签前公司并未告知我要解除合同,也没开相关证明!2011年3月12日,因南京**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小舅子捣鬼,公司无厘头的让我办理离职手续,相关赔偿目前都没有补偿呢,我这里有就业证,纳税证明等。 目前除同事怕被开除不愿出庭作证外,还有三个证据可以证明我不是2011年1月24日与公司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一是公司营销部所有员工的离职申请原因一样,证明是公司伪造后让员工签字,二是我有2011年1月24日后的工作关系证明(这个要到江苏省建设厅相关部门调取),三是最后工作交接的财务证明人、行政证明人、人事证明人等都是南京金盛田房地产开发公司目前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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