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商场预定的商铺被商场单方面出租,被告知只退回50%押金
更新时间:2011-06-29 04:16:47
问题描述:
商场招商时过去选了个商铺,并交了20000元押金。期间调换过商铺位置,现在手里的押金条是调换后商铺的押金条。由于商场承诺的开业时间因种种原因推迟了8个月,所以之前在商场电话通知入场装修时前往商场协商后决定将商铺转让(期间由于消防原因商场又将开业时间推迟)。但是今天发现商场已经开业,并且我预定的那个商铺已近被商场单方面出租,找商场理论要求退还全额押金,商场先表示电话打不通,再当场证明我的电话完全正常并可以打通后,商场负责人左顾言他,说我一直不来商场,不关心自己铺子(因为时间太久,这段时间找了份工作,一直忙于上班没时间过去),表示只能退还50%押金。
请问如果要起诉商场的话我需要准备什么?可否要求赔偿误工费?
现在手里只有一张押金条,当初预定商铺是的退还押金条款在商场手里,商场的依据是条款中的:在选到需要的商铺后,不要该商铺视为主动弃权,退还押金的50%
没签合同是因为当时已近不打算做这个铺子了,因为要签合同必须交一年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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