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交往时收的见面礼和压岁钱要还吗
更新时间:2011-06-28 11:45:35
问题描述:
您好,我 29岁,女,去年年底,经人介绍交往了一个男朋友,介绍人是男朋友的姑姑。今天发现性格不和,我提出分手,结果他们说要我交换见面礼和过年给的压岁钱。全部的钱共1万六,可我把钱用掉了,没能力还,他们就要起诉我。他们资产上千万,而我们只有母女三人,父亲6年前肺癌去世了。而我认为他们给我的压岁钱是给我用的,可以不换,可他们说有录音正明我拿了钱,一定要换。我承认拿了钱,但不同意还。他们要起诉我,,,,请问这个在法律上支持他们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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